标准编号:GB/T 27027-2008,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的目的在于确定一系列程序,供认证机构(非政府的)在决定如何解决下列问题时考虑:a) 据举报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性标志被误用 ;或b) 事后发现认证产品有危害 )的。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指南27:1983《认证机构对误用其符合性标志采取纠正措施的实施指南》。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corrective action to be taken by a certification body in the event of misuse of its mark of conformity |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质量>>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
| 采标情况: | IDT ISO Guide 27:1983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发布日期: | 2008-05-06 |
| 实施日期: | 2008-10-01 |
| 首发日期: | 2008-05-06 |
| 提出单位: | 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归口单位: | 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1) |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等 |
| 起草人: | 宋红茹、宋茂恩、石新勇、吴晶、王凌、张宏、贾祥道、李亚方、邓云峰、李华宁、 |
| 计划单号: | 20070083-T-469 |
| 页数: | 8页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书号: | 155066·132032 |
| 出版日期: | 2008-07-01 |
---本指南统一译为本标准;
---根据上下文的关系,去掉了1.1.1~1.1.5的条号,改为---;
---第9章只有9.1没有后续条款,故删除9.1条号。
本标准由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泰尔认证中心、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日电信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大用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红茹、宋茂恩、石新勇、吴晶、王凌、张宏、贾祥道、李亚方、邓云峰、李华宁、王晓冬、陈志刚、田中领、柳宏、童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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