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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000.202-2008 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 国家标
2012-05-15   发表:

标准编号:GB 7000.202-2008,标准状态:现行。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以电光源为光源的嵌入式灯具的要求。本部分内容不涉及空调灯具。本部分不适用于空调灯具或液体冷却式灯具。

英文名称: Luminaires - Part 2-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Recessed luminaires
替代情况: 替代GB 7000.12-1999
中标分类: 电工>>电气照明>>K72一般灯具
ICS分类: 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40照明设备
采标情况: IDT IEC 60598-2-2:1997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8-12-31
实施日期: 2010-02-01
首发日期: 1999-12-30
提出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超中、於立成、施晓红、王寅、熊飞
计划单号: 20079267-Q-607
页数: 1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0-02-01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为GB7000《灯具》的第2?2部分,GB7000系列标准现有22个部分,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已出版的GB7000系列标准如下:

GB7000.1—2007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7000.2—2008 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

GB7000.4—2007 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

GB7000.5—2005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6—2008 灯具 第2-6部分:特殊要求 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

GB7000.7—2005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9—2008 灯具 第2-20部分:特殊要求 灯串

GB7000.17—2003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8—2003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GB7000.19—2005 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

GB7000.201—2008 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

GB7000.202—2008 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

GB7000.204—2008 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

GB7000.207—2008 灯具 第2?7部分:特殊要求 庭园用的可移式灯具

GB7000.208—2008 灯具 第2?8部分:特殊要求 手提灯

GB7000.211—2008 灯具 第2?11部分:特殊要求 水族箱灯具

GB7000.212—2008 灯具 第2?12部分:特殊要求 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

GB7000.213—2008 灯具 第2?13部分:特殊要求 地面嵌入式灯具

GB7000.217—2008 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GB7000.218—2008 灯具 第2?18部分:特殊要求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

GB7000.219—2008 灯具 第2?19部分:特殊要求 通风式灯具

GB7000.225—2008 灯具 第2?25部分:特殊要求 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598-2-2:1997《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IEC60598-2-2:1997是将国际电工委员会出版的该标准的第2 版IEC60598-2-2:1996 与其第1号修改件Amend1(1997)压缩后于1997年9月出版的,作为该标准的第2.1版。

本部分应与GB7000.1一起使用。

本部分与IEC60598-2-2:1997的差异为:做了编辑性修改,将IEC 标准范围中对适用光源的规定改为“电光源”。

本部分代替GB7000.12—1999。

本部分与GB7000.10—1999的主要差异包括:

———引用标准GB7000.1—1996改为GB7000.1;

———“本标准”改为“本部分”;

———标准名称“灯具 第2-2 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标准号由GB 7000.12 改为GB7000.202;

———“介电强度”改为“电气强度”;

———“制造厂”改为“制造商”。

本部分的附录A 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

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超中、於立成、施晓红、王寅、熊飞。

本部分的第1版(GB9472)于1988年6月首次发布,第2版于1999年发布,本版是第2次修订。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700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5013(所有部分) 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IEC60245(所有部分),IDT]

GB5023(所有部分) 额定电压450/750 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IEC60227(所有部分),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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