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清洁服务的分类、基本要求、服务准备、服务提供、服务管理以及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及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如汽车、船舶等)类泊、河流的水草和水质的清洁等卫生清洁。 |
中标分类: | >>>> >>>>10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01服务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日期: | 2011-07-07 |
实施日期: | 2011-11-01 |
页数: | 16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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