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与分级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的诊断及处理。职业性急性双光气中毒和三光气中毒可参照使用。非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亦可参照使用。 |
替代情况: | 替代GBZ 29-2002废止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发布日期: | 2011-04-21 |
实施日期: | 2011-11-01 |
页数: | 平装16开/页数:8/字数:5千字 |
出版社: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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