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QB/T 3621-1999,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清水竹笋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毛笋、麻笋等为原料,经加工处理、装罐、加清水密封、杀菌制成的清水竹笋罐头。
替代情况: | 原标准号ZB/T X77010-1990 |
中标分类: | 食品>>罐头>>X77蔬菜罐头 |
发布部门: | 国家轻工业局 |
发布日期: | 1999-04-21 |
实施日期: | 1999-04-21 |
提出单位: | 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
起草单位: | 浙江安吉罐头厂、广东广州罐头厂、全国食品「业产品质量检测杭州站联合 |
起草人: | 叶虹、黄曦、吴根元 |
页数: | 6页 |
出版社: |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1999-04-21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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