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 17625.2-2007,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 61000-3-3:2005,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受试设备可能产生的电压变化的限值,给出了平定方法导则,适用于每相输入电流等于或小于16A,打算连接到相电压为220V至250V、频率为50Hz的公用低压供电系统,并且无条件连接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英文名称: |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Limits—Limitation of voltage changes,voltage fluctuations and flicker in public low-voltage supply systems,for equipment with rated current ≤16 A per phase and not subject to conditional connection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17625.2-1999 |
中标分类: |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L06电磁兼容 |
ICS分类: | 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100电磁兼容性(EMC) |
采标情况: | IDT IEC 61000-3-3:2005 IDT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7-04-30 |
实施日期: | 2008-01-01 |
首发日期: | 1999-09-13 |
提出单位: |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6)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
起草人: | 尹海霞、李邦协、 顾菁、陈建秋、潘顺芳、汪永锡 |
计划单号: | 20031284-Q-604 |
页数: | 平装16开/页数:20/字数:36千字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8-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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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等同采用CISPR15:2005《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及其2006年第1号修正案。
本标准覆盖了GB15734-1995《电子调光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的全部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7743-1999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和GB15734-1995《电子调光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与GB17743-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前言中对适用于舞台、电视、娱乐场所等使用,控制对象为白炽灯的电子调光设备无线电骚扰电压限值按GB15734《电子调光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的内容;
---删除了CISPR 前言;
---在范围中增加了不适用本标准的照明设备是工作在工业、科学和医疗频段(ITU 无线电条例第63号决议(1979)给出了定义)的照明设备(见第1章);
---引用标准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见第2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GB7000.1-1996修订为GB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IEC60598?1:2003,IDT)(见第2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CISPR16?1:1993修订为:CISPR16-1-1:2003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1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测量设备(见第2章);CISPR16-1-2:2003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2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设备---传导骚扰(见第2章);CISPR16-1-4:2003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4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设备---辐射骚扰(见第2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CISPR16-2-1:2003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2-1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 传导骚扰测量(见第2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CISPR22:2005 信息技术设备 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见第2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IEC61000-4-6:2003 电磁兼容 第4?6部分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定义改为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对表2a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限值作了修订,删除了注:在日本,频率范围为9kHz~150kHz的限值不适用的内容(见4.3.1);
---增加了表2c控制端子骚扰电压限值的要求(见4.3.3);
---对表3a辐射电磁骚扰限值作了修订,删除了注:在日本,频率范围为9kHz~150kHz的限值不适用的内容(见4.4.1);
---增加了30 MHz~300 MHz频率范围和表3b(见4.4.2);
---删除了4.5 在指定频率处的限值的条款;
---增加了独立式的启动器和触发器的限值和测量方法(见5.3.6、8.9);
---CISPR15:2005 标准中的注:道路车辆用照明设备的要求由CISPR 的D 分技术委员会涉及。改为注:道路车辆用照明设备的要求由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 分技术委员会涉及。(见5.7.1);
---增加了自容式应急照明灯具的限值和测量方法(见5.9、8.8、9.8);
---增加了荧光灯用可替换启动器限值和测量方法(见5.10);
---增加了有电源电压范围时的测量方法(见6.3);
---对调光器的骚扰电压测量方法作了修订(见8.1.4);
---增加了落地式灯具的测量方法(见8.2);
---修订了白炽灯用独立的变压器的内容并增加了转换器的内容(见8.4.2);
---对测量布置和程序修改为涉及4.4.1和4.4.2的测量布置和步骤(见9.1、9.2);
---对磁场分量环形天线的内容作了修改(见9.1.1);
---对调光器的辐射骚扰测量方法作了修订(见9.1.4);
---附录B磁感应电流方法修订为辐射骚扰测量的独立方法;
---附录C 大环形天线(LLA)的相对灵敏度和转换系数修订为根据CISPR22:2005辐射骚扰测量时的试验布置举例;
---图5和图6中的调光装置改成遥控端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 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F分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九佛电器有限公司、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超中、汪永锡、李秀青、陈子良、钟学周、刘尔立、施晓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7743-1999;
---GB15734-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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