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12454-2008,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视觉环境质量评价的基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阅读、书写或类似活动为主要作业的室内工作场所的视觉环境评价。
| 英文名称: | A method of evaluating the visual environment |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2454-1990 |
| 中标分类: | 综合>>基础标准>>A25人类工效学 |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80人类工效学 |
| 发布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发布日期: | 2008-07-16 |
| 实施日期: | 2009-01-01 |
| 首发日期: | 1990-07-31 |
| 提出单位: | 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归口单位: | 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起草人: | 张耀根、张欣、王书晓、冉令华 |
| 计划单号: | 20064382-T-469 |
| 页数: | 20页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出版日期: | 2009-01-01 |
本标准代替GB/T12454-1990《视觉环境评价方法》。与GB/T12454-1990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评价项目确定方法;
---增加了评价项目权值确定方法;
---评分等级修正为5级;
---修正了视觉环境指数与视觉环境质量的对应关系。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D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耀根、张欣、王书晓、冉令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2454-1990。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GJ/T119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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