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Y/T 220.10-2008,标准状态:现行。 GY/T 220的本部分规定了安全广播系统构成、安全广播信息的生成和数据定义、复用传输方式以及终端处理安全广播信息的方法。
安全广播技术通过在移动多媒体广播信号中插入安全广播信息,使得移动多媒体终端具备鉴别业务合法性的能力。
本部分适用于通过卫星和/或地面无线发射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等移动多媒体广播系统。
本部分适用于通过卫星和/或地面无线发射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等移动多媒体广播系
| 英文名称: | Mobile multimedia broadcasting—Part 10: Secure Broadcasting |
| 发布部门: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 发布日期: | 2009-01-04 |
| 实施日期: | 2009-01-04 |
| 归口单位: | 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主管部门: | 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深圳同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宇朗通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泰合志恒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讯高科通信有限公司 |
| 起草人: | 解伟、吴敏、陈鹏、陈学智、王标、程滔、卢梅蓉、武学东、徐黎、崔松涛、李革、陈建豪、章巍、陈国源、陈志兵、吴安军、李永清、潘登 |
| 页数: | 24页 |
| 出版社: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
| 出版日期: | 2009-01-04 |
| 标准前页: |
GY/T 220《移动多媒体广播》为系列标准。
—— 第1部分:广播信道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
—— 第2部分:复用;
—— 第3部分:电子业务指南;
—— 第4部分:紧急广播;
—— 第5部分:数据广播;
—— 第6部分:条件接收;
—— 第7部分:接收解码终端技术要求;
—— 第8部分:复用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 第9部分:卫星分发信道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
本部分为GY/T 220的第10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深圳同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宇朗通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泰合志恒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讯高科通信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解伟、吴敏、陈鹏、陈学智、王标、程滔、卢梅蓉、武学东、徐黎、崔松涛、李革、陈建豪、章巍、陈国源、陈志兵、吴安军、李永清、潘登。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Y/T 22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合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Y/T 220.2-2006 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2部分:复用
GY/T 220.5-2008 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5部分:数据广播
GY/T 220.6-2008 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6部分:条件接收
GY/Z 234-2008 移动多媒体广播复用实施指南
IEEE Std 1363-2000 IEEE Standard Specifications for Public-Key Crypt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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