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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06.3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煮锅的特殊要
2012-05-14   发表:

标准编号:GB 4706.35-2008,标准状态:现行。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的本部分涉及非专供家庭使用的商用电煮锅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

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

本部分涉及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

英文名称: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boiling pans
替代情况: 替代GB 4706.35-2003
中标分类: 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8炊事机具、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20家用品安全
采标情况: IDT IEC 60335-2-47:2002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8-12-30
实施日期: 2010-04-01
首发日期: 1996-11-06
提出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裕富宝厨具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商业科技质量中心
起草人: 张春生、李继萍、黄嘉文、刘旭、刘洪伟、王玉波、尚卫东、周红卫
计划单号: 20072909-Q-607
页数: 20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0-04-01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 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47: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商用电煮锅的特殊要求》及其修改件第1号(Ed4.02008?05)。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60335?2?47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第1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2005”;

b)用小数点“.”代替用做小数点的“,”。

本部分代替GB4706.35—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煮锅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4706.35—2003的主要差异如下:

———取消了6.2中的注101,增加了“在桌面上使用的器具至少为IPX3,其他器具至少为IPX4”的要求;

———取消了6.101;

———增加了7.12;

———11.7中增加了注101;

———16.2修改了泄漏电流的限值;

———第18章不适用改为均适用;

———修改了20.101的相关内容;

———修改了22.101的相关内容;

———增加了29.2;

———取消了30.3。

本部分的附录N 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裕富宝厨具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商业科技质量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春生、李继萍、黄嘉文、刘旭、刘洪伟、王玉波、尚卫东、周红卫。

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706.35—1996、GB4706.35—2003。GB4706.1—2005中的该章内容均适用

请到 http://www.bzxzk.net/search/ 搜索下载标准下载库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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