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 4706.48-2009,标准状态:现行。 GB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加湿器的安全。
---雾化水的器具;
---由加热蒸发水的器具;
---使空气吹过潮湿介质的器具。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加湿器,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的人员使用的加湿器也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加湿器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英文名称: |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umidifers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4706.48-2000 |
中标分类: | 电工>>电工综合>>K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260电击防护 |
采标情况: | IDT IEC 60335-2-98:2005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9-03-19 |
实施日期: | 2010-05-01 |
首发日期: | 2000-03-16 |
提出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亚都室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鲁建国、刘开、陈卉、魏国庆、朱焰 |
计划单号: | 20064149-Q-607 |
页数: | 16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0-05-01 |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98: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加湿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2005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写明代替的部分,则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2005中的相应条文外,还必须符合本部分条文中所增加的条文。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60335-2-98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第1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2005。
本部分是对GB4706.48-200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加湿器的特殊要求》的修订。
本部分与GB4706.4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第1章增加电压范围,注1中增加了适用范围,注2中删去了热带地区使用的注意情况,注3中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液体加热器;
---3.1.6增加了注释;
---7.1增加电极式加湿器应标注额定输入功率;
---7.12增加说明书应包括除垢细节;
---第10章删去了测量电极式加湿器的最大输入功率和最大输入电流;
---22.103中两极断开距离修改为满足过电压类别Ⅲ条件下的全极断开;
---增加29.2;
---删去了GB4706.48-2000中的30.3。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亚都室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鲁建国、刘开、陈卉、魏国庆、朱焰。
本部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GB4706.1-2005中的该章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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