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不同级别采用液浸型“k”作为防止潜在点燃源变为有效点燃源保护的设备的设计、结构、检验和标志的要求。 液浸型“k”可以作为一种单独的防止点燃的保护方式,也可以与GB25286.1列出的其他类型的防点燃保护型式组合使用,根据点燃危险评定为Ⅰ类Ma级和Mb级以及Ⅱ类Ga、Gb、Gc级,Ⅲ类Da、Db、Dc级设备提供保护。 在本部分适用于液浸型保护非电气设备,本部分是对GB25286.1要求的补充。 本部分不适用于电气设备的防点燃保护。对于这些要求,应参考GB3836.1—2010和GB3836.6—2005,其中特别要求使用电气非导电保护液体。 |
英文名称: | Non-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potentially explosive atmospheres - Part 8: Protection by liquid immersion “k” |
中标分类: | 电工>>低压电器>>K35防爆电器 |
ICS分类: | 电气工程>>特殊工作条件用电气设备>>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
采标情况: | EN13463-8 MOD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0-11-10 |
实施日期: | 2011-09-01 |
提出单位: |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等 |
起草人: | 张刚、王鲜华、杨津南、刘姮云、黄晓平、李书朝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 155066·1-41904 |
出版日期: | 2011-09-01 |
前言 |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25286《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包含以下部分: ———第1部分:基本方法和要求; ———第2部分:限流外壳型“fr”; ———第3部分:隔爆外壳型“d”; ———第4部分:固有安全型“g”(正在考虑中); ———第5部分:结构安全型“c”; ———第6部分:控制点燃源型“b”; ———第7部分:正压型“p”(正在考虑中); ———第8部分:液浸型“k”。 本部分是GB25286《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第8部分,是修改采用EN13463-8:2003《潜在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第8部分:液浸型“k”》(英文版)制定的。 本部分与EN13463-8:2003的主要区别是:为了与GB3836.1表述一致,本部分将EN13463-8:2003中的M1、M2级设备分别对应于本部分的Ma、Mb级设备;将EN13463-8:2003中Ⅱ类1G、2G、3G级设备分别对应于本部分Ⅱ类Ga、Gb、Gc级设备;将EN13463-8:2003中Ⅱ类1D、2D、3D 级设备分别对应于本部分Ⅲ类Da、Db、Dc级设备;标志也做了相应的更改。另外,删除了EN13463-8:2003中与本部分无关的资料性附录ZA。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浙江杭叉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刚、王鲜华、杨津南、刘姮云、黄晓平、李书朝。 |
引用标准 |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2528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01,IDT) GB25286.1—2010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方法和要求 |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