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GB/T)16895的本部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在人的活动受到限制的场所的可导电场所中的固定设备,并且适用于在这样的场所使用的便携式设备的供电。 活动受限制的可导电场所,主要是由金属或其他可导电体包围的部分而构成的,在这种场所中的人很可能通过其身体的大面积与金属或其他的可导电体包围的部分相接触,而阻止这种接触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本部分的特殊要求不适用于人体可自由地工作和进出不受约束的场所。 |
英文名称: | Low-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 Part 7-706: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installations or locations - Conducting locations with restricted movement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16895.8-2000 |
中标分类: | 建材>>建筑构配件与设备>>Q77建筑电器与防灾器材设备 |
ICS分类: |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中的设施>>91.140.50供电系统 |
采标情况: | IEC 60364-7-706:2005 Ed.2.0 IDT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0-11-10 |
实施日期: | 2011-09-01 |
提出单位: | 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5) |
主管部门: | 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5) |
起草单位: | 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 |
起草人: | 贺湘琨、王增尧、黄宝生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09-01 |
前言 |
GB(GB/T)16895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GB/T)16895《建筑物(低压)电气装置》系列国家标准共分为5个部分,每个部分又分为多个子部分: ———第1部分:基本原则、一般特性评估和定义;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6部分:检验;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本部分是GB(GB/T)16895的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中的第706部分。 本部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20000.2—2009《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6895.8—2000《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6节: 狭窄的可导电场所》。与GB16895.8—200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于所有的便携式设备,而不只限于测量设备,只有SELV 和电气分隔才是允许的[见706.410.3.1.6的a)]。 ———允许采用PELV 向固定设备供电,而且,如果利用RCD 提供附加保护对固定式设备供电,则允许使用Ⅱ类设备或与之等效绝缘的设备[见706.410.3.1.6的c)]。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64-7-706:2005(第2版)《低压电气装置 第7-706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活动受限制的可导电场所》(英文版)。本部分与IEC60364-7-703:2004(第2版)相比,章条编号完全一致,技术内容完全相同,但做了以下编辑性修改: ———用小数点符号“.”代替小数点符号“,”; ———删去了IEC标准的“前言”; ———在本部分中有其他国家应用该标准的国家注与我国无关,在采用中予以删除。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5)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贺湘琨、王增尧、黄宝生。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6895.8—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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