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GB/T)16895的本部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 ———安装桑拿浴小间的地方,例如:在一个场所或在一个房间中; ———安装桑拿浴加热器或桑拿浴加热设备的房间,整个房间就被认为是个桑拿浴室。 不适用于符合相关设备标准、由厂家制造的桑拿浴预制小间。 安装有如冷水盆或淋浴器等设备的场所,还应符合第701部分的要求。 |
英文名称: |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of buildings - Part 7-703: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installations or locations - Rooms and cabins containing sauna heaters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16895.14-2002 |
中标分类: | 建材>>建筑构配件与设备>>Q77建筑电器与防灾器材设备 |
ICS分类: |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中的设施>>91.140.50供电系统 |
采标情况: | IEC 60364-7-703:2004,Ed.2.0 IDT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0-11-10 |
实施日期: | 2011-09-01 |
提出单位: | 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5) |
主管部门: | 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5) |
起草单位: | 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 |
起草人: | 王增尧、贺湘琨、黄宝生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09-01 |
前言 |
GB(GB/T)16895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GB/T)16895《建筑物(低压)电气装置》系列国家标准共分为5个部分,每部分又分为多个子部分: ———第1部分:基本原则、一般特性评估和定义;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6部分:检验;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本部分是GB(GB/T)16895的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中的第703部分。 本部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20000.2—2009《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6895.14—2002《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3节: 装有桑拿浴加热器的场所》,与GB16895.14—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桑拿浴预制室和冷水盆或淋浴器等场所(见703.11); ———场所区域划分取消了区域4,区域2的距地板高度从0.5m 增至1m,区域3上部扩大至顶板(见703.32.2、703.32.3); ———布线系统和功能开关两条增加了相应的要求,比原规定更为具体明确(见703.52、703.536.5);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703.12)。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64-7-703:2004(第2版)《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03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装有桑拿浴加热器的房间和小间》(英文版)。本部分与IEC60364-7-703:2004(第2版)相比,章条编号完全一致,技术内容完全相同,但做了以下编辑性修改: ———用小数点符号“.”代替小数点符号“,”; ———删去了IEC标准的“前言”; ———IEC标准的附录是其他国家应用该标准的国家注,与我国无关,在本部分中删去。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5)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增尧、贺湘琨、黄宝生。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6895.14—2002。 |
引用标准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895.13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1节:装有浴盆或淋浴盆的场所[GB16895.13—2002,idtIEC60364-7-701:1984] GB4706.3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桑那浴加热器具的特殊要求[GB4706.31—2008,IEC60335-2-53:2007(Ed3.1),I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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