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船舶食品、饮水、淡水和人员及行李重量的计算定额。 本标准适用于1000总吨及以上的民用海洋船舶的设计,小于1000总吨的民用海洋船舶的设计可以参照使用。不适用于帆船和机帆船的设计;从事捕鱼或类似作业的船舶的设计;水翼艇和气垫船等高性能船舶的设计。 |
替代情况: | 替代CB/T 3649-1994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日期: | 2011-06-15 |
实施日期: | 2011-10-01 |
出版社: |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
出版日期: | 2011-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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