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 4706.70-2008,标准状态:现行。 GB 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本部分应与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代替GB 4706.70-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时钟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适用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电时钟的安全
本部分与GB 4706.70-2003的主要差异如下:
———25.5中,增加了“允许Z型连接。”
———25.7中,增加了“电源线可以是扁平无护套软线。”
英文名称: |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locks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4706.70-2003 |
中标分类: | 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钟表、自行车、缝纫机>>Y11钟表 |
ICS分类: | 精密机械、珠宝>>钟表学>>39.040.20钟 |
采标情况: | IDT IEC 60335-2-26:2005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3-06-05 |
实施日期: | 2010-01-01 |
首发日期: | 2003-06-05 |
提出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
主管部门: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起草单位: |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昆山创新科技检测仪器有限公司等 |
起草人: | 姚木周、罗虹、陶泽成、张芳、黄宇斌 |
计划单号: | 20065338-Q-607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0-01-01 |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 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0335?2?26:2005(第四版)《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2?26部分:时钟的特殊要求》。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第1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
b) 用小数点.代替用做小数点的,。
本部分代替GB4706.70-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时钟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4706.70-2003的主要差异如下:
---25.5中,增加了允许Z型连接。
---25.7中,增加了电源线可以是扁平无护套软线(GB5023.5-1997 中规定的3 扁平无护套软线)。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昆山创新科技检测仪器有限公司、天津海鸥表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姚木周、罗虹、陶泽成、张芳、黄宇斌。
本部分所代替的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706.70-2003。
GB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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