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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印发《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2010-12-26   发表: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现予以公告,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本规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则施行后,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附件: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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