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标准资讯
欧盟制定人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的公众健康保护规定
2013-11-16   发表:

  据欧盟网站7日消息,2013年11月7日欧盟发布2013/51/Euratom号理事会指令,就人饮用水中的放射性物质制定了公众健康保护要求,规定了监测放射性物质的参数值、频率及方法。

  该指令适用于人饮用水,不适用于天然矿物质水、医学用水。

  新指令规定,对于以下情况可豁免该指令:

  主管当局认为水体质量不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公众健康;

  特别供应的人类消费用水,提供每天少于10立方米或者少于50人,该消费用水用于商业或公共活动的情况除外。

  该指令自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0条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