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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核释关于实施强制检验的防带静电鞋的取样数量
2012-11-05   发表:

2012年9月20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二字第10120010650号令,核释应施检验防带静电鞋的取样数量。应施检验防带静电鞋的取样数量为:数量2000双以下取样3双,数量2000双以上取样6双。该局于1994年5月19日检台(83)三字第09060号公告中关于应施检验防带静电鞋取样数量的规定,自即日起停止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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