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对含有限制和淘汰技术生产线名单(第一批)进行公示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对含有限制和淘汰技术生产线名单(第一批)进行公示的通知
工信安函[2010]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2010]227号)的贯彻落实,我司组织对现有生产线中仍含有自2010年6月1日起应限制和淘汰技术的企业进行了清理,现将企业及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地址为http://aqs.miit.gov.cn。
企业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意见经所在地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反馈至我司。
联系人:肖月华,联系电话:68205380,传真:66015381。
邮箱:xiaoyuehua@miit.gov.cn
附件1:限制技术生产线名单
附件2:淘汰技术生产线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