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五批通过标准符合性认定的通信防雷产品的通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为了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通信网络及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依据《关于实行通信防雷产品标准符合性认定的通知》(信部科[2007]255号)的规定,第五批通信防雷产品已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标准符合性认定,现予公布(见附件)。
附件:通过标准符合性认定的通信防雷产品目录(第五批).doc
二O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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