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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筹建的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公示的通知
2012-04-16   发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经研究,现对拟筹建的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方面可对该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书面意见于2012年5月9日前返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部
  电话:010-82262610  E-mail: chenwl@sac.gov.cn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管理部
  电话:010-82262930  E-mail: huhx@sac.gov.cn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筹建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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