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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备份能力标准》函审的通知
2011-03-14   发表:

各证标委委员单位:

  行业标准制定项目《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备份能力标准》于2010年初正式立项,经过起草小组的专题调研,在吸收行业相关机构、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小组将该标准正式更名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备份能力标准》,并对标准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2011年2月该标准形成了送审稿,经研究决定采取函审的方式对该标准进行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认真审阅标准送审稿,对是否同意该标准形成报批稿进行表决;
  2、请于2011年3月1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函审单反馈标准起草工作组;
  3、标准的送审稿、编制说明、函审单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各委员信箱。同时,可登录证标委网站(www.cfstc.org/sisc),进入证标委公告栏目下载。

  标准起草工作组联系人:崔庆海  马晨  陈炜
  联系电话:010-88060577,88060591,88060904
  传真:010-88060574

  证标委秘书处联系人:罗小清
  联系电话:010-88060593
  传真:010-8806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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