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认证认可国际或区域组织同行评审员推荐程序,加强对同行评审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国家认监委近日公布了《认证认可国际同行评审员推荐与任职管理办法》。
《办法》中规定,国家认监委作为中国代表机构参加认证认可国际或区域组织的,由国家认监委向认证认可国际或区域组织推荐同行评审员;其他认可机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等组织作为中国代表机构参加认证认可国际或区域组织的,由该机构向认证认可国际或区域组织推荐同行评审员,并在国际或区域组织接受后15个工作日内报国家认监委备案。
推荐的同行评审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热爱认证认可国际同行评审工作,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好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分析判断能力;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具备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能独立完成评审任务;根据申请评审的领域参加过认证认可相关国际标准的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或证书;熟悉该认证认可国际或区域组织的规则与文件,能够有效开展评审工作;具备所评审领域的专业知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该领域从业5年以上。详细内容可登陆认监委网站公文公告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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