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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1106-2010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
2012-08-28   发表:

标准编号:NY 1106-2010,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和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以适合植物生长所需比例的矿物源腐植酸,添加适量氮、磷、钾大量元素或铜、铁、锰、锌、硼、钼微量元素而制成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

英文名称: Water-soluble fertilizers containing humic-acids
替代情况: 替代NY 1106-2006
中标分类: 化工>>化肥、农药>>G21化肥、化学土壤调理剂
ICS分类: 农业>>65.080肥料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0-12-23
实施日期: 2011-02-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起草人: 王旭、封朝晖、刘红芳、保万魁、孙蓟锋
页数: 8页
出版社: 中国农业出版社
书号: 16109·2146
出版日期: 2011-02-01
本标准遵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第4章、第6章、第7章和第8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是对NY 1106-2006《含腐植酸水溶肥料》的修订。

本标准与NY 1106-2006的主要差异是:

——将腐植酸原料明确为“矿物源腐植酸”;

——取消大量元素型的I型和Ⅱ型,修订腐植酸含量和大量元素含量指标;

——增加大量元素型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大量元素要求;修订最低单—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2.0%或20g/L要求;

——修订微量元素型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钼元素含量不高于0.5%;

——pH由4.0~9.0修订为4.0~10.0;

——增加质量证明书的载明内容要求;

——修订单—大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要求;单一微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正负偏差要求;

——增加硫、氯、钠元素含量和pH标明值的要求;

——增加固体产品销售包装和分量包装净含量要求;

——剔除原标准检验方法附录部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NY 1106-2006

请到 http://www.bzxzk.net/search/ 搜索下载标准下载库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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