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QB 1733.4-1993,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花生酱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花生仁为主要原料,经筛选、焙炒、脱皮、分选、研磨等工序,加人或不加人辅料、稳定剂而制成的花生酱。
中标分类: | 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4果类加工与制品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
发布日期: | 1993-04-15 |
实施日期: | 1994-12-01 |
提出单位: | 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
起草单位: |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 |
起草人: | 连玉山、孙曙庆、赵先民 |
页数: | 3页 |
出版日期: | 1994-12-01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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