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L 5073-2000,标准状态:现行。 为做好水工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减轻地震破坏及防止次生灾害,特制定本规范。适用范围:1)主要适用于设计烈度为6、7、8、9度的1、2、2级的碾压式土石坝、混凝土重力坝、混凝土拱坝、平原地区水闸、溢洪道、地下结构、进水塔、水电站压力钢管和地面厂房等水工建筑物的抗震设计。2)设计烈度为6度时,可不进行抗震计算,但对1级水工建筑物仍应按本规范采取适当的抗震措施。3)设计烈度高于9度的水工建筑物或高度大于250m的壅水建筑物,其抗震安全性应进行专门研究论证后,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for seismic design of hydraulic structures |
| 替代情况: | DL 5073-1997(SL 203-1997) |
| 中标分类: | 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5工程抗震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
| 发布日期: | 2000-11-03 |
| 实施日期: | 2001-01-01 |
| 提出单位: | 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管理局 |
| 归口单位: | 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
| 起草单位: | 中国水电水利科学研究院 |
| 起草人: | 陈厚群、苏克忠、王钟宁等 |
| 页数: | 50页 |
| 出版社: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 出版日期: | 2001-01-01 |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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