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HJ/T 221-2005,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微波炉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检验方法、抽样、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2450MHz频带的电磁波进行食品加热且其额定微波的输出在1.5KW及以下,内部附装有电加热装置与蒸汽发生装置并置的微波炉。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Household microwave ovens |
替代情况: | HJBZ 24-1998 |
中标分类: | >>>>Y6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ICS分类: |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厨房设备>>97.040.20炉灶、工作台、烤箱和类似器具 |
发布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5-11-28 |
实施日期: | 2006-01-01 |
提出单位: |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 |
归口单位: |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 |
起草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
页数: | 9页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6-04-01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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