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NY/T 1513-2007,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畜禽可食用副产品(生、熟)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畜禽可食用副产品(生、熟)。
| 英文名称: | Green food--edible livestock and poultry by-product |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畜牧>>B45畜、禽产品 |
| ICS分类: | 食品技术>>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67.120.01动物制品综合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 发布日期: | 2007-12-18 |
| 实施日期: | 2008-03-01 |
| 提出单位: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 归口单位: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 主管部门: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 起草单位: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 |
| 起草人: | 朱建新、韩奕奕、孟瑾、夏兆刚、吴榕 |
| 页数: | 8页 |
| 出版社: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 出版日期: | 2008-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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