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SN/T 2112.6-2008,标准状态:现行。 SN/T2112的本部分规定了重大国际活动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对象、查验程序及后续监管工作规程。
本部分适用于重大国际活动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查验、监管工作。
| 英文名称: | Exit-entry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code for key international events—Part 6:Special medical articles |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2卫生检疫 |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 发布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发布日期: | 2008-07-24 |
| 实施日期: | 2008-08-01 |
| 提出单位: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归口单位: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主管部门: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 起草人: | 王保刚、许文燕、宋锋林、邵柏、陈晓东、王桂江、刘文正、杜辉 |
| 页数: | 9页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书号: | 155066·2-18999 |
| 出版日期: | 2008-08-01 |
| 标准前页: |
SN/T2112《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规程》分为七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人员及交通工具;
---第3部分:人员携带物;
---第4部分:设备、器材;
---第5部分:动植物及其产品;
---第6部分:特殊物品;
---第7部分:口岸卫生监督。
本部分为SN/T2112的第6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保刚、许文燕、宋锋林、邵柏、陈晓东、王桂江、刘文正、杜辉。
本部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211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SN/T1279 入出境特殊物品处理规程
SN/T1489 出入境特殊物品包装标准
SN/T1832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许可规程
SN/T2112.1 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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