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SL 433-2008,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网水泥输水管及其管件的产品分类、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保管、出厂、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业灌溉、城乡给排水、小水电等工程输送不含严重腐蚀性物质的常温水。适用于农业灌溉、城乡给排水、小水电等工程输送不含严重腐蚀性物质的常温水。
| 替代情况: | 替代SL 11-1990;SL 12-1990 |
| 中标分类: | 冶金>>钢铁产品>>H49钢丝、钢丝绳 |
| ICS分类: | 冶金>>钢铁产品>>77.140.65钢丝、钢丝绳和环节链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
| 发布日期: | 2008-09-03 |
| 实施日期: | 2008-12-03 |
| 主管部门: | 水利部 |
| 起草单位: |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
| 起草人: | 李仰斌、史群、沈雅国、徐海根、卓汉文、宋实 |
| 页数: | 27 |
| 出版社: |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
| 出版日期: | 2008-12-03 |
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在总结SL11-90《喷灌用自应力钢丝网水泥管》和SL 12-90《喷灌用自应力水泥管铸铁管件》应用实践基础上,经调查研究后修订的,无国外同类产品标准可等效或等同采用。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将预应力一自应力钢丝网水泥输水管纳入本标准;
——对管子插口做了必要改进;
——将管径范围由D.100~D.800扩展到D.100~D.1200;
——在自应力水泥材料方面,明确规定只使用自应力硅酸盐水泥和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浙江省水利厅,山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仰斌、史群、沈雅国、徐海根、卓汉文、宋实。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余玲。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11-90
——SL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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