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16900-2008,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图形符号的分类、标准化程序、表示规则、设计要求和注册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文件、设备和标志等领域的图形符号设计,尤其是标准图形符号的设计。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the presentation of graphical symbols - General principles |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6900-1997 |
| 中标分类: | 综合>>基础标准>>A22术语、符号 |
| ICS分类: |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图形符号>>01.080.01图形符号综合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发布日期: | 2008-07-16 |
| 实施日期: | 2009-01-01 |
| 首发日期: | 1986-12-20 |
| 提出单位: | 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 |
| 归口单位: | 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 |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
| 起草人: | 白殿一、邹传瑜、杨东拜、郭汀、张亮、陈永权 |
| 计划单号: | 20062398-T-469 |
| 页数: | 8页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出版日期: | 2009-01-01 |
GB/T16900是《图形符号表示规则》系列国家标准之一。该系列国家标准的结构及名称如下:
a) GB/T16900《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总则》。
b) GB/T16901《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规则;
---第2部分:图形符号(包括基准符号库中的图形符号)的计算机电子文件格式规范及其交换要求;
---第3部分:连接点、网络及其编码的分类。
c) GB/T16902《设备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1部分:原形符号;
---第2部分:箭头的形式和使用;
---第3部分:应用导则;
---第4部分:屏幕和显示器用图形符号(图标)的适用规则。
d) GB/T16903《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第1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
---第2部分:测试程序。
本标准代替GB/T16900-1997《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总则》,与GB/T16900-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图形符号分类进行了调整,设备用图形符号中增加图标,标志用图形符号中删去包装储运标志用符号(见4.2和4.3;1997年版的4.2和4.3);
---将有关设计程序的要求修改为标准化程序(见第5章;1997年版的第5章);
---对含义进行了充实并将其从设计中调整到表示规则中(见第6 章;1997 年版的第6章);
---增加有关名称的要求(见第6章);
---对否定、组合的要求进行了充实并将其从设计中调整到设计要求中(见第7 章;1997年版的第6章);
---将有关构形的要求进行了充实(见第7章;1997年版的第6章);
---在图形符号设计中增加了有关符号要素和测试的要求(见第7章)。
本标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殿一、邹传瑜、杨东拜、郭汀、张亮、陈永权。
原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标准编号为GB/T7093.1-1986),1997年第一次修订时标准编号改为GB/T16900-1997,本次为第二次修订。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565.1 图形符号 术语 第1部分:通用
GB/T16901(所有部分) 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GB/T16902(所有部分) 设备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GB/T16903(所有部分)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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