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12572-2008,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9kHz~300GHz频段内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频率容限、杂散域发射功率限值要求和通用测量方法,同时确定了不同无线电发射类别必要带宽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适用于9kHz~300GHz频段内的不同功率等级、不同类别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但不适用检测营救器电台或水上发射机等安全业务和特别业务的杂散域发射指标。
| 英文名称: | Universal requiremen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of parameters for radio transmitting equipment |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2572-1990;GB 13421-1992;GB/T 12046-1989 |
| 中标分类: | 通信、广播>>通信设备>>M36无线电通信设备 |
| ICS分类: | 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无线通信>>33.060.20接收和发射设备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发布日期: | 2008-06-30 |
| 实施日期: | 2009-01-01 |
| 首发日期: | 1989-12-29 |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
| 归口单位: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
| 起草单位: |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总参无线电管理技术总站 |
| 起草人: | 常若艇、沈国勤、尹纪新、张科、洪浩、刘晓勇、王文俭、宋起柱 |
| 计划单号: | 20020219-Q-339 |
| 页数: | 40页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出版日期: | 2009-01-01 |
本标准代替GB/T12572-1990《发射机频率容限》、GB/T12046-1989《无线电发射的标识及必要带宽的确定》、GB13421-1992《无线电发射机杂散发射功率电平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与GB/T12572-1990的主要差异如下:
---对发射设备频率容限参数项,依据ITU?RSM.1045?1建议书,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增删处理;
---扩展了发射设备的上限工作频段,提高了对各种业务发射设备的频率容限要求,并对某些类别的发射设备规定了最终设计目标。
本标准与GB/T12046-1989的主要差异如下:
---对发射设备必要带宽参数项,依据ITU?RSM.1138、ITU?RF.1191 建议书,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增删处理;
---增加了数字调制发射信号、数字无线电中继系统等业务类必要带宽计算公式。
本标准与GB13421-1992的主要差异如下:
---对发射设备杂散发射参数项,依据ITU?RSM.329?8、ITU?R M.1177?2建议书,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较大的增删处理;
---根据业务类别或设备种类的不同,对杂散域发射功率明确了最低的通用限值要求;
---对射电天文、地球探测卫星和气象卫星等使用无源遥感器的空间业务工作频段,规定了有害干扰限值要求,对这些使用无源遥感器的空间业务提出了接收干扰限值的保护要求;
---结合检测手段的发展,对无线电发射设备杂散域发射功率的测量方法进行了明确规范,并规定了雷达系统杂散发射功率的标准测量方法。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总参无线电管理技术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常若艇、沈国勤、尹纪新、张科、洪浩、刘晓勇、王文俭、宋起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T12572-1990、GB/T12046-1989、_?芲6甠?GB13421-1992。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9254-199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6113.1-1995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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