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 19726.1-2008,标准状态:现行。 本部分涉及了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便携式林用油锯的设计和结构方面的一些严重危害,规定了其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仅由一个操作者为使用的林用短把油锯。
本部分给出了消除或减少使用油锯时所产生的各种危害的方法,规定了由厂家提供的有关安全操作方面的部分资料要求。
英文名称: | Machinery for forestry - Portable chain-saws -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 Part 1: Chain-saws for normal forest work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19726.1-2005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农、林机械与设备>>B95营林机械与机具 |
ICS分类: | 农业>>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65.060.80林业设备 |
采标情况: | MOD ISO 11681-1:2004 Amd.1:2007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5-04-25 |
实施日期: | 2009-10-01 |
首发日期: | 2005-04-25 |
提出单位: | 国家林业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林业局 |
起草单位: | 浙江中马园林机器有限公司、国家林业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 |
起草人: | 杨锋、王振东、冯健、唐恩常、杨雪峰 |
计划单号: | 20079676-Q-432 |
页数: | 20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10-01 |
本部分第5章中的“要求”和第6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GB19726《林业机械 便携式油锯 安全要求和试验》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林用油锯;
———第2部分:修枝用油锯。
本部分为GB19726的第1部分,对应于ISO11681?1:2004《林业机械 便携式油锯 安全要求和试验 第1部分:林用油锯》(英文版)及2007年修改件。本部分与ISO11681?1:2004及2007年修改件的一致性程度为修改,主要差异如下:
———噪声的测量按GB/T5390(GB/T5390—2008,ISO22868:2005,MOD);
———振动的测量按GB/T5395(GB/T5395—2008,ISO22867:2004,MOD);
———平衡的检验按LY/T1346 (LY/T1346—1999,ISO8334:1985,EQV)。
本部分代替GB19726.1—2005《林业机械 油锯 安全要求和试验》。
本部分与GB19726.1—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第1章中增加了如下内容:
● 本部分给出了所有严重危害,但不包括发动机排量在80cm3 以上的油锯反弹(见5.5.3.1)或平衡(见5.4.1)的危害,另外,没有考虑除噪声外的其他环境因素。
● 本部分涉及的油锯适用于已经阅读并且理解使用说明书中的安全要求、同时使用了正确的个人保护装置(PPE)的操作者使用。该油锯只能用右手操作后手把、左手操作前手把。
———第2章中更改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
———将原标准中附录A“各种危险一览表”的内容修改整合为本部分第4章的“严重危害一览表”。
———将原标准表3内容拆分并融入到本部分第5章“安全要求和检验”的相应条款中。
———在原标准4.3“平衡”中,增加如下内容(见本标准5.4):
● 发动机排量≤80cm3 的油锯应保持平衡良好。
● 导板中心线与水平面(纵向平衡)的最大夹角不应超过30°。
● 最短和最长的导板都应满足这些限制,并应在使用手册中给出适用的导板长度范围。
注:本条要求不适用于发动机排量在80cm3 以上的油锯。
———在原标准4.4中,关于“反弹角和链停止角”的内容增加了“不论哪一个较小”。
———在原标准4.4中,将“链制动器释放力”由“20N~50N”改为“20N~60N”。
———在原标准4.11中,增加了“非期望性运动”的要求:
应通过以下方式将锯链的非期望性运动减少到最低程度:
● 油门扳机松开时应能自动复位到怠速位置,并被油门扳机锁锁定在该位置不变。释放开油门扳机锁后,方可改变油门扳机的位置。
● 油门控制机构的设计应保证对后手把加力时,发动机的转速不会升高到离合器接合锯链
开始运动的状态。
———对原标准4.9“噪声”的内容进行了补充。
———对原标准4.10“振动”的内容进行了补充。
———将原标准6.2.2 的内容改为“在操作者位置的A?计权声功率级和A?计权声压级[单位:dB
(A)](按照GB/T5390)”。
———在本部分中增加了“警告”的内容。
———在本部分中增加了“图示”的内容。
———在本部分中增加了参考文献的内容。
本部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中马园林机器有限公司、国家林业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锋、王振东、冯健、唐恩常、杨雪峰。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726.1—2005。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9726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2005,IEC60335-1:2004(Ed4.1),IDT)
GB/T5390 林业机械 便携式动力机械噪声测定规范 工程法(2级精度)(GB/T5390—2008,ISO22868:2005,MOD)
GB/T5395 林业机械 便携式动力机械振动测定规范 手把振动(GB/T5395—2008,ISO22867:2004,MOD)
GB/T15706.1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GB/T15706.1—2007,ISO12100-1:2003,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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