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钽材、钽制品及钽设备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或废旧设备拆解的钽及钽合金废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英文名称: | Scraps of tantalum and tantalum alloy |
中标分类: | 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3稀有高熔点金属及其化合物 |
ICS分类: | 冶金>>有色金属产品>>77.150.99其他有色金属产品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0-12-23 |
实施日期: | 2011-09-01 |
提出单位: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颉维平、刘振远、白掌军、霍红凤、杨军红、黄永光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09-01 |
前言 |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颉维平、刘振远、白掌军、霍红凤、杨军红、黄永光。 |
引用标准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629 钽及钽合金板材、带材和箔材 GB/T8182 钽及钽合金无缝管 GB/T14841 钽及钽合金棒材 GB/T15076(所有部分) 钽铌化学分析方法 GB16487.7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有色金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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