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料全自动喷淋式冷却机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和型号编制方法、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热灌装饮料用塑料瓶、玻璃瓶、易开罐及其他防水材料制成的包装容器,在82℃~95℃之间的热饮料灌装封口后进行水喷淋冷却至30℃~40℃的瓶(罐)的瓶装饮料全自动喷淋式冷却机。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日期: | 2011-06-15 |
实施日期: | 2011-10-01 |
出版社: |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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