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怠速和高怠速工况下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装有点燃式发动机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型式核准、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在用车的排气污染物检查。 |
英文名称: |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motorcycles and mopeds under two-speed idle conditions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14621-2002 |
发布部门: |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日期: | 2011-05-12 |
实施日期: | 2011-10-01 |
起草单位: | 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10-01 |
前言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怠速和高怠速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是对《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怠速法)》(GB14621-2002)的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增加了高怠速的测量方法及排放限值。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4621-1993、GB14621-2002。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怠速法)》(GB14621-2002)废止。 本标准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飞亚电子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4月1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目录 |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 5 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 3 6 单一气体燃料和两用燃料车检测要求 3 7 检测结果的判定规则 3 8 标准的实施 3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双怠速法测量方法 4 |
引用标准 |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622-2007 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 GB 17930 车用汽油 GB 18047 车用压缩天然气 GB 18176-2007 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 GB 19159 车用液化石油气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HJ/T 3-1993 汽油机动车怠速排气监测仪技术条件 HJ/T 289-2006 汽油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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