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氯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海水、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中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具体组分包括:氯苯、1,4-二氯苯、1,3-二氯苯、1,2-二氯苯、1,3,5-三氯苯、1,2,4-三氯苯、1,2,3-三氯苯 1,2,4,5-四氯苯、1,2,3,5-四氯苯、1,2,3,4-四氯苯、五氯苯和六氯苯等12 种。 |
英文名称: | Water quality –Determination of chlorobenzenes-gas chromatography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7131-1997废止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1-09-01 |
实施日期: | 2011-11-01 |
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11-01 |
前言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氯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1,2-二氯苯、1,4-二氯苯、1,2,4-三氯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17131-1997)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7 年,原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以毛细柱分离替代填充柱分离; ——增加了目标化合物组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水质 1,2-二氯苯、1,4-二氯苯、1,2,4-三氯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17131-1997)废止。 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辽阳市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 年9 月1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 年11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目录 |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 1 2 方法原理 1 3 干扰及消除 1 4 试剂和材料 2 5 仪器和设备 2 6 样品 3 7 分析步骤 4 8 结果计算与表示 5 9 精密度和准确度 6 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二硫化碳提纯方法 10 附录C(资料性附录)氯苯类化合物分析的干扰物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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