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以防爆葫芦为起升机构的防爆梁式起重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分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有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和/或可燃性粉尘环境21区、22区中工作的防爆梁式起重机,包括防爆电动单梁起重机、防爆电动悬挂起重机和防爆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等。 |
替代情况: | 替代JB/T 10219-2001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日期: | 2011-08-15 |
实施日期: | 2011-11-01 |
出版社: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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