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站轴流式通风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运输,贮存及保养等。 本标准适用于火电站锅炉轴流式送风机﹑引风机及一次空气风机,也适用于火电站轴流式脱硫﹑脱硝风机。送风机及一次空气风机的工作介质温度,在正常情况下不得高于70℃;引风机的工作介质温度不得高于250℃。 送风机及一次空气风机输送的介质为空气,引风机输送的介质为烟气,烟气含尘量≤150mg/Nm3。 |
替代情况: | 替代JB/T 4362-1999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日期: | 2011-08-15 |
实施日期: | 2011-11-01 |
出版社: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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