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节能自愿协议的定义、技术要求和协议样本等。 本标准适用于节能自愿协议项目的实施,也可适用于类似项目(如能效协议项目)的实施。 |
英文名称: | General technical rules for voluntary agreement of energy conservation |
中标分类: | 能源、核技术>>能源、核技术综合>>F01技术管理 |
ICS分类: |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1-07-20 |
实施日期: | 2011-11-01 |
提出单位: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协会、清华大学、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
起草人: | 李鹏程、陈海红、蒋芸、孟昭利、梁凯丽、菅典德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 155066·1-43568 |
出版日期: | 2011-11-01 |
前言 |
本标准的附录A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协会、清华大学、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鹏程、陈海红、蒋芸、孟昭利、梁凯丽、菅典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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