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克山病诊断要点以及分型的技术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克山病的病例诊断。 |
英文名称: | Diagnosis of Keshan disease |
替代情况: | 替代WS/T 210-2001废止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1公害病诊断标准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发布日期: | 2011-04-26 |
实施日期: | 2011-11-01 |
提出单位: | 卫生部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起草单位: | 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哈尔滨医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起草人: | 王铜、相有章、尹新华、牛小麟、金晓明、吴长君、李奇 |
页数: | 16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11-01 |
前言 |
本标准由GB17021—1997《克山病诊断标准》和WS/T210—2001《克山病病理诊断标准》整合修订而来。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WS/T210—2001《克山病病理诊断标准》废止。 本标准与WS/T210—2001《克山病病理诊断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GB17021—1997整合入本标准中,作为本标准的一部分; ———将《克山病病理诊断标准》名称修改为《克山病诊断》; ———删除GB17021—1997附录B(心脏增大的检查方法与判定基准)中的第B1章、第B2章,并将第B3章调整为本标准中的附录B(胸部X线异常判定基准);删除GB17021—1997的附录C “心电图的检查方法与判定基准”和附录D“心肌坏死的诊断与心脏功能不全判定的基准”; ———增加超声心动图异常判定基准,即附录C; ———用克山病分型取代GB17021—1997中的克山病临床分型标准; ———增加心肌损伤标志物检查。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哈尔滨医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铜、相有章、尹新华、牛小麟、金晓明、吴长君、李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7021—1997; ———WS/T21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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