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326的本部分规定了牙膏类产品抗牙本质敏感功效的分类、效果评价及临床试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声称具有抗牙本质敏感功效,并且理化性能、卫生安全性指标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牙膏产品。 |
英文名称: | Efficacy evaluation of toothpaste—Part 4:Guidelines for efficacy evaluation on dentin hypersensitivity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5医学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卫生部 |
发布日期: | 2010-12-03 |
实施日期: | 2011-12-03 |
提出单位: | 中华口腔医学会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起草单位: |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和上海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 |
起草人: | 胡德渝、张博学、束陈斌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12-03 |
前言 |
WS/T326—2010《牙膏功效评价》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防龋; ———第3部分:抑制牙菌斑和(或)减轻牙龈炎症; ———第4部分:抗牙本质敏感。 本部分是WS/T326的第4部分。 本部分参考美国牙科协会(ADA)制定的口腔保健产品安全和功效检测指南“美国牙医协会科学委员会治疗牙本质敏感产品认可项目指南,1998”。 本部分由中华口腔医学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和上海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胡德渝、张博学、束陈斌。 |
引用标准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326.1 牙膏功效评价 第1部分: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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