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971的本部分规定了消防卫星通信系统便携式卫星站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和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消防卫星通信系统中的便携式卫星站。 |
英文名称: | Fire-fighting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system—Part 2:Portable earth station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消防>>C84消防设备与器材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10灭火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 | 2011-12-09 |
实施日期: | 2012-01-01 |
提出单位: | 公安部消防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通信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4) |
主管部门: |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通信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4)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消防局信息通信处 |
起草人: | 常峰、陈强、洪赢政、张昊、陈剑、林海、温晓燕、陈伟、崔艳、胡传平、钟琳、汪萍萍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2-01-01 |
前言 |
GA/T971《消防卫星通信系统》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系统总体要求; ———第2部分:便携式卫星站; ……。 本部分为GA/T971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通信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消防局信息通信处。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常峰、陈强、洪赢政、张昊、陈剑、林海、温晓燕、陈伟、崔艳、胡传平、钟琳、汪萍萍。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
引用标准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A/T971.1—2011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1部分:系统总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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