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静态顶空气相色谱法测定精油和芳香萃取物中残留的痕量苯。 本标准适用于对残留苯浓度约为10×10-6(10ppm)样品的分析。 |
英文名称: | Essential oils and aromatic extracts—Determination of residual benzene content |
中标分类: | 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日用化工品>>Y41香精、香料 |
ICS分类: | 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60香精油 |
采标情况: | ISO 14714:1998 IDT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1-12-05 |
实施日期: | 2012-03-01 |
提出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7) |
主管部门: |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7) |
起草单位: | 上海香料研究所、上海华盛香料有限公司、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武晓剑、金其璋、周文勇、胡勇成、李琼、徐易、叶凡、庄伟强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 155066·1-44157 |
出版日期: | 2012-03-01 |
前言 |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14714:1998《精油和芳香萃取物 残留苯含量的测定》。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11538—2006《精油 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 通用法》(ISO7609:1985,IDT); ———GB/T14454.1—2008《香料 试样制备》(ISO356:1996,MOD)。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上海华盛香料有限公司、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晓剑、金其璋、周文勇、胡勇成、李琼、徐易、叶凡、庄伟强。 |
引用标准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538 精油 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 通用法(ISO7609:1985,IDT) GB/T14454.1 香料 试样制备(ISO356:1996,M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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