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WS 325-2010,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眼库的相关术语和定义、眼库的范围和审核、眼库的人员及管理、场所和设备、供体筛选、眼组织材料的摘取、保存和运输、眼组织材料的质量控制、标记、分配、记录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眼库(不含港、澳、台地区)。
英文名称: | Standard for eye bank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5医学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发布日期: | 2010-09-01 |
实施日期: | 2011-03-01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起草单位: |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同仁眼库、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市眼库、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大学眼科中心 |
起草人: | 潘志强、赵敏、洪晶、邹留河、闫超、接英、王宁利 |
批文号: | 29837-2010 |
页数: | 16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03-01 |
本标准第1章、第2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第11章,7.3、12.1.1、12.2.1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同仁眼库。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市眼库、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大学眼科中心。
本 标准主要起草人:潘志强、赵敏、洪晶、邹留河、闫超、接英、王宁利。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消毒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7号 2002年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8号 2006年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 2003年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6年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文件(卫医发287号) 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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