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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三年内在全部中小学均开设消防课程
2012-11-17   发表:

  3年内中小学全部设消防课程

  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东莞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称将在未来三年内,全部中小学均开设消防课程。

  《意见》称,到2015年,全市建成区城市消防站平均覆盖面积小于10平方公里,各村、社区至少建立1支专兼职消防队,根据经济实力,力争配备1辆水罐消防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市政消火栓,严格落实市政消火栓规划。

  根据《意见》要求,地方消防业务经费增幅不宜低于当地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万人拥有消防人员数(包括公安消防人员、专兼职消防队员)达到3名,中小学消防知识课程开设率达100%,十万人火灾死亡率不超过0.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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