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消费者安全,台湾、澎湖、金门和马祖特别关税区打算将所有摩托车轮胎纳入须经强制检验的商品管控。
2011年12月14日,台澎金马特别关税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G/TBT/N/TPKM/116号通报:为了保护消费者安全,台湾、澎湖、金门和马祖特别关税区打算将所有摩托车轮胎纳入须经强制检验的商品管控。
该通报拟批准日期为2012年2月1日,拟生效日期为2012年4月15日,评议截止期为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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